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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期)

   2016-04-29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360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转请我局公布的2015年国家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委托公布的监督抽检食品类别涉及食用农产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薯类膨化食品水产及水产制品4类食品共计43批次,合格41批次,不合格2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5.3%。转请我局公布的产品合格及不合格信息附后。
 
  针对国家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受国家总局关于做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委托,已及时组织相关市、县局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督促问题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 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小贴士:亚硫酸盐作为食品漂白剂、防腐剂,能防止鲜虾生成黑斑,但摄入4~6g可造成胃肠障碍,导致剧烈腹泻、慢性中毒,引起头疼,肾脏障碍,红血球和血红蛋白减少等症状。国家规定水产品中不能检出。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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