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神户牛肉是不少人的心头好。但自2010年日本发生口蹄疫疫情之后,中国就全面禁止进口日本牛肉。以每公斤5至7美元的价格在日本进货,多位不法商人通过非法渠道走私进入中国后,以人民币每公斤300至600元的价格进行批发销售。昨天,6名被告在上海市三中院受审,其中一人为日本籍。
疫区牛肉怎么运进上海
2013年6月,日本人山内秀介、重石真秀(另案处理)为在中国境内非法销售来自日本疫区的牛肉并从中牟利,经预谋后安排杨某(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多批次将日本牛肉非法进口至中国境内。同时,上述三人在中国境内成立上海万龙食品有限公司用于日本牛肉的贸易往来。
据公诉人透露,这些牛肉从日本横滨出发,经柬埔寨、泰国,运到老挝磨丁,再以“水果”名义报关进入中国云南磨憨,转而从昆明空运至上海。这些批次的日本牛肉产地包括日本鹿儿岛、茨城、宫城、千叶、福岛等,在日本境内的进价约每公斤5至7美元,到中国批发销售单价可高达每公斤300元至400元,有的甚至达到600元。
庭上呈现的部分物流清单等文件证明,日本牛肉是被包装成“火腿”后才从昆明空运到上海。抵达上海后,时任上海万龙食品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的日本人寺某,根据两位上司的指令进行非法销售。一同参与的还有受雇于万龙公司的徐某,尽管他在庭上指出从未与万龙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只知道拿工资,帮他们做事情”。
一共卖了3600多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8月至2015年3月,被告人寺某根据安排,明知中国政府明令禁止进口源自日本疫区的牛肉,仍伙同被告人陈某予以接运、仓储,并分别销售给被告人杨某、范某等人,总计销售金额达人民币3603万余元。其中,陈某根据寺某指示负责机场接货、运输、仓储以及送货等事宜,并介绍寺某将部分日本牛肉销售给被告人范某。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徐某、范某均在明知是中国明令禁止销售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日本疫区牛肉的情况下,仍非法销售,其中杨某销售金额达1200余万元,徐某销售金额达230余万元,范某销售金额达25万余元。被告人顾某明知寺某等人非法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来自日本疫区的牛肉,仍代为仓储部分牛肉,待销售金额达240余万元。因此6名被告人均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都说自己是冤枉的
在长达两天的庭审中,6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个别被告人对金额等一些细节持有异议。
寺某表示,目前老板仍然在逃,他只是按照要求做事,并不能按照主犯来定罪。其辩护人也称,尽管本案中寺田润和另外5名中国籍被告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但寺田润实为山内秀介、重石真秀的“马仔”,受两人之意从事日本牛肉的销售活动,因此是被动参与销售,不能算作主犯。
杨某则对其1200万元的涉案金额不认可。他辩称检察机关查获的1000余千克的牛肉不是全部来自日本,且自己只出售了100多千克,获利仅三四万元。他主要负责仓储。不过杨某公司财务人员证词则显示,从2013年起,杨某就开始以个人名义采购并销售日本牛肉。
日料店老板娘顾某在庭审中多次痛哭,并坚称自己从来不知道销售日本牛肉是违法行为。她说自己在日本生活过,在那里结识了重石真秀。
法庭当庭并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