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作为关系民生的特殊食品,新食安法也对其提出了重点监管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5月11日起宁阳县乡饮乡食药监所在辖区内开展为期一周的保健食品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经营保健食品的商场超市、保健食品专营店和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单位,主要检查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持证经营。今年保健食品经营由备案登记升级为办证经营,保健食品作为特殊食品的一种,需依申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二是严格规范索证索票。乡饮乡食药监所向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发放《保健食品购进台账》 、《保健食品销售台账》各一本用于记录购与销,规范经营过程。三是经营场所张贴宣传单。经营者有责任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保健食品,不得以夸大、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四是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保健食品应与药品、普通食品等其他商品分区摆放,并悬挂提示牌,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
截至目前乡饮乡食药监所共检查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0家,其中超市与便利店3家,药品经营企业6家,保健食品专营店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