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 郭奇强报道 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局示范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巩固以往示范创建工作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示范街创建活动。:
《通知》明确,2016年创建20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100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市、县级示范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从已获得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示范街称号的单位中推荐创建省级示范单位。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上,9月底前各地将做好示范创建单位的申报工作,10月起,省局组织开展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示范店现场验收,验收通过的给予命名授牌和适当奖励。
《通知》要求,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进行考评。各地对已获得示范荣誉的单位,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实施动态管理。省局将定期不定期的在工作督查和飞行检查中抽查复核,对不再符合标准,或示范街年内有3家(含3家)以上受到行政处罚的、示范店(食堂)年内受到2次(含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将取消示范资格并通报摘牌,并在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中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