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检验检验局非常重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将此工作作为今年的局工作要点列入绩效考核。该局主要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研讨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分管局领导亲自带领相关人员进行了广泛调研。
通过前期广泛细致的工作,绍兴局决定在素有“四季鲜果之乡”美称的上虞区开展试点工作。上虞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多次召集有关部门专门进行研究,决定结合“特色乡镇”建设对“丁宅桑果”和“岭南辉白”两个产品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包括检验检疫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对获得保护的生态原产地产品的奖励措施。绍兴局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产品的不同特性,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指导工作、完善申报资料,改进生产管理中的问题,引导申请人优化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未被纳入试点工作的浙江洁丽雅集团的领导,了解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后,迅速联系绍兴局,表达了希望能对其生产的毛巾产品实施生态原产地保护。绍兴局了解到企业要求后立即组织人员赴企业,与企业高层进行充分沟通,以帮助企业开展相关工作,从而树立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周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