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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药监局抽检 发现5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6-06-21 西部商报3790
核心提示:  西部商报讯 (首席记者 金奉乾) 6月20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布了2016年第24期食品抽检信息,甘肃省食药监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

  西部商报讯 (首席记者 金奉乾) 6月20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布了2016年第24期食品抽检信息,甘肃省食药监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11批次糕点进行监督抽检,抽检发现5批次食品不合格。

  甘肃省食药监局指出,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金昌合鑫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糕点的菌落总数、霉菌计数不合格;标称甘肃省盛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沙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标称金塔县裕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标称嘉峪关市原金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麦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标称玉门市爱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爱心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生产、下架、召回等措施;全省食药监部门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市场清查。甘肃省食药监局已将涉及外省的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情况通报了企业所在地省食药监局。甘肃省食药监局要求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州食药监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甘肃省食药监局特别指出,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在食品中过量的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对人体会造成一定危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

  甘肃食药监部门特别提醒公众,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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