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6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姜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1日发布了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00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7类食品67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0批次,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茂公干鱼(淡干),因违规添加苯甲酸不合格。
通告显示: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茂公干鱼(淡干),苯甲酸检出值为2.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据了解,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小知识:苯甲酸是什么?有什么危害性?
苯甲酸为具有苯或甲醛的气味的鳞片状或针状结晶。熔点122.13℃,沸点249℃,相对密度1.2659(15/4℃)。在100℃时迅速升华,它的蒸气有很强的刺激性,吸入后易引起咳嗽。微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
吸收
口服摄入苯甲酸和苯甲酸钠后,胃肠道的实验动物或人类,可以假定100%吸收。在人类中,达到血浆浓度峰值在1 - 2小时。[5]
毒性表现
皮肤危害:发红,燃烧的感觉,瘙痒。
吸入危害:咳嗽,喉咙痛。
眼睛危害:发红,疼痛。
误吞危险:腹痛,恶心,呕吐。[5]
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对皮肤有轻度刺激性。蒸气对上呼吸道、眼和皮肤产生刺激。该品在一般情况下接触无明显的危害性。
急性毒性
502530mg/kg(大鼠经口);2370mg/kg(小鼠经口);500mg/kg(人经口);人经口6mg/kg最低中毒量,可有皮肤损害。
危险特性: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的危险。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氮。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