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东莞清溪一家肠粉店老板暗自添加硼砂 被判刑7个月

   2016-06-22 南方都市报10240
核心提示:南都讯 记者张鹏 通讯员钟紫薇 东莞市清溪镇一家肠粉店老板为增加口感,在制作肠粉原料时添加硼砂,并制成肠粉销售,后被公安机
    南都讯 记者张鹏 通讯员钟紫薇 东莞市清溪镇一家肠粉店老板为增加口感,在制作肠粉原料时添加硼砂,并制成肠粉销售,后被公安机关查处。南都记者了解到,东莞市第三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该老板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老家购入硼砂制作肠粉
 
    2014年11月开始,被告人欧某友在本市清溪镇银湖市场经营一间肠粉店,得知在肠粉中添加硼砂可增加口感后,他从老家购入硼砂,于2015年6月开始,在制作肠粉原料时添加硼砂,并将该原料制成肠粉销售。
 
    2015年10月20日,公安机关对该肠粉店进行检查时,缴获肠粉、米浆、淀粉、大米、硼砂等物品一批。经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鉴定,被告人欧某友所销售的肠粉、制作肠粉的米浆中均含有硼砂成分。
 
    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庭审时,被告人欧某友辩称不知道硼砂的危害性。东莞市第三法院认为,鉴于硼砂的危害性,我国从1992年就已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硼砂,被告人欧某友作为食品行业的从业者,应当知道硼砂的危害性。为追求食品口感,被告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符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遂作出以上判决。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