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6包方便面摆在货架上,却要面临5万元的罚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6月20日,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日常食品安全检查时,执法人员在辖区一家食品经营店的货架上发现了6包过期的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当场进行了立案查处。这意味着,该食品经营店负责人将面对罚款5万元的处罚。
据执法人员介绍,现场查获6包康师傅牛肉面售价均为3元/包,其中有4包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25日,1包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21日,1包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11月25日,其保质期均为6个月,都已经超过安全食用期限。对此,该店负责人表示,是因为自己工作疏忽,未及时将过期食品清理下柜导致的。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的规定,该食品经营店负责人将面临至少5万元的罚款。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进货时一定要做好进货查验,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查看包装是否破损。还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共同维护好消费者食品安全。此外,消费者购物时若选购到过期产品,可以保存好证据拨打12315,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