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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瓶3元过期饮料至少罚5万元?

   2016-07-01 南方都市报3360
核心提示:  卖瓶3元过期饮料至少罚5万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地方立法违法必究、过罚相当  卖了一瓶3元钱的过期饮料,就不得不面
  卖瓶3元过期饮料至少罚5万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地方立法“违法必究、过罚相当”
 
  卖了一瓶3元钱的过期饮料,就不得不面临5万元的罚款?“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半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基层执法人员向检查组反映了执法中的两难。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但未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概念作出明确统一的定义,这“不利于地方立法工作的开展”,检查组称。
 
  此外,食药监部门也反映,新食品安全法对大部分食品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低限由原来2000元提高到5万元,这对于食品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但对于一些轻微、非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如果不依法实施处罚,可能构成渎职犯罪;如果依法处罚,又可能面临取证难、执行难、结案难等问题。“这种情况普遍存在,基层部门执法人员顾虑很大”。
 
  有食药监工作人员表示,处罚后果与违法行为不相适应,过罚不当,导致基层执法人员处于法和理的纠结之中,转而使用处罚力度较轻的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或地方性法规。
 
  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省(区、市)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尤其是在加快制定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过程中,注重便利就业和守法经营两方面的关系,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处罚的种类和罚款额度,做到违法必究、过罚相当。
 
  此外,执法检查组也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应就此问题展开专题调研,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可以适时修改法律。同时也建议国务院针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在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时予以考虑。
 
  南都记者 吴斌
 
  实习生 陈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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