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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民生部分)信息公示(第二十期)

   2016-07-06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270
核心提示:  本期公布餐饮环节民生部分82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米面及其制品油条(自制)、煎炸过程用油(餐饮环节)、餐饮具(复用
  本期公布餐饮环节民生部分82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米面及其制品油条(自制)、煎炸过程用油(餐饮环节)、餐饮具(复用餐饮具)自消毒餐饮具(筷子、碗、盘子、杯子等)集中消毒餐饮具等三大类食品。
 
  一、合格74批次,分别为:
 
  1、抽检煎炸过程用油(餐饮环节)15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KOH)、苯并(α)芘、极性组分,经检验全部合格。
 
  2、抽检餐饮具(复用餐饮具) 自消毒餐饮具(筷子、碗、盘子、杯子等)集中消毒餐饮具59批次,检验项目为游离性余氯、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经检验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8批次, 分别为:
 
  1、油条7批次,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柠檬黄,不合格项目是铝。
 
  2、糖糕1批次,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柠檬黄,不合格项目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有关检测项目说明:
 
  1、铝虽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人体摄入后大部分会在体内蓄积形成潜在危险,长期过量摄入会干扰思维、意识和记忆功能,使记忆、视力减退。
 
  2、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在人体内可能转化成环已胺或二环已基胺,然而环已胺或二环已基胺是致癌物。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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