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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县建立六项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

   2016-07-12 中国质量新闻网3980
核心提示:  近日,江苏射阳县印发了《射阳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六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
  近日,江苏射阳县印发了《射阳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六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该县实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辖区负责制,各镇(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现场检查指导。一是建立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凡举办50人以上100人以下宴席的,须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射阳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向所在村委会申报,由村食品安全信息现场审查后,填写《射阳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进行现场指导,并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和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就餐人数100人以上150人以下的,由镇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150人以上的,由所在地县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场地、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状况、原料等进行检查。二是建立农村厨师本案登记制度。凡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流动厨师,由镇(区)食安办负责进行登记,并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督促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接受一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三是建立食品及原料检查制度。严禁采购过期、变质、腐败和“三无”食品,农村集体聚餐的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备检。四是建立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卫生制度。督促承办业主保持聚餐场所卫生清洁,做好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五是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聚餐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举办者或承办者应及时将患者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并及时报告所在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同时向镇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镇(区)食安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派人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六是建立农村集体聚餐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举办者和承办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并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李传平 颜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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