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沈阳网讯(主任记者 张晓宁)到万达广场某快餐店就餐,结账时发现有6元餐位费。消费者胡先生投诉到消协。昨天,辽宁省消协发布这一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6月9日,消费者胡先生一行三人在万达广场某快餐店就餐,结账时发现账单上有6元餐位费。对《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所了解的胡先生立即跟餐厅沟通,认为不应收取餐位费,但经营者仍然坚持。胡先生投诉到消协。接到投诉后,消协联系了万达广场。6月10日,万达广场给消协回复处理结果:已对该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退还了胡先生的餐位费,并报销了来回的交通费用。
对此,省消协提醒广大餐饮业经营者,应依法依规经营,不能再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费用。经营者应该在转变经营理念、改善经营方式上下更多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