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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些“神秘买家” 少一些“问题食品”

   2016-07-18 每日新报2470
核心提示:  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公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

  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公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制度,监管人员化身“神秘买家”参与抽检还原模拟消费过程,记录抽样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人员以及付款的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互联网时代,当食品遇到“互联网+”,网络餐饮走入了人们的生活。这一新兴业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食品质量、卫生状况等安全问题最为公众关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一批黑心作坊,网络食品这一新兴业态的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网络食品,质量是否合格,食品是否卫生,图片与实物是否一致,单方面依靠消费者很难了解清楚。而这些食品又通常以外卖或邮寄的方式进行打包销售,其中即便存在非法添加剂、细菌超标等食品安全问题也很难被发现。实行“神秘买家”制度,让监管人员以顾客的身份买样,记录抽样样品的相关信息,是监管方式适应互联网发展的一次创新之举。一定程度上也是对网络食品流通环节的“堵漏”,对监管盲区的“补白”。

  这种体验式抽检方式如果成为常态,不仅对监管者发现违法行为的能力是一种提升,更重要的是,对卖家行为是一种有力震慑。对卖方而言,他们无从知晓买方的真实身份,也许一张看似稀松平常的订单,恰恰是监管者对其经营行为是否达标的一次常态化管理和严格检验。检查通不过将面临相关法规的严厉惩处,倒逼卖家对每一单交易都不能心存侥幸、掉以轻心。

  应当看到,“神秘买家”的抽检方式对维护网络食品安全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神秘买家”需要科学制定抽检频次,频次不能过低,否则流于形式,就无法起到检验效果和应有的威慑作用,作为管理者应当尽可能提高抽检频次。然而,每一项关乎食品的检验都需要各种高科技仪器的使用,也会面临卖家违法成本低,而执法成本高的现实问题。因而,破解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更多力量成为“神秘买家”,才能少一些“问题食品”。

  扞卫舌尖上的安全,需要社会共同努力。让更多消费者加入到“神秘买家”队伍,畅通他们的维权渠道,并建立和完善相关有奖举报机制。对于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更应成为“神秘买家”,加强自查自纠,对新店严格把关,保持零容忍的姿态,只有消费者吃得放心,平台方才能开得安心,否则必将“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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