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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发出消费警示:谨慎选择高风险食品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

   2016-07-18 石狮日报2190
核心提示:  7-8月为集体聚餐活动高峰期,我市发出消费警示  谨慎选择高风险食品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  本报讯 根据本地风俗,7-8月
   7-8月为集体聚餐活动高峰期,我市发出消费警示——

  谨慎选择高风险食品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
 
  本报讯 根据本地风俗,7-8月为我市集体聚餐、农村自办宴席等集体聚餐活动的高峰期,也是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期,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近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风险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作为聚餐举办者,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举办大型聚餐活动,避免饭店因超能力接待、超负荷加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预订菜谱时,要谨慎选择食品,避免出现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风险,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聚餐时,应配置足够的公用筷,不提倡用自己的筷子为他人夹菜,避免与他人共同使用一套餐具,就餐后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
 
  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对于承办婚宴等聚餐活动,要主动备案登记,谨慎制定菜谱,排除高风险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购买时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建立健全购货记录;加工时要分别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从业人员要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并做好晨检记录;食物要彻底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控制食物存放的温度与时间,熟食在室温下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在冰箱内保留48小时以上。
 
  如选择自办宴席,请务必做到:自办酒席前,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对食品加工环境进行彻底清扫,对食品加工制作各个环节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对食品原料、配料及外购食品进行认真检查,切勿使用超期、腐败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酒席前隔夜制作的食品要进行冷藏处理,凉菜即时制作即时食用,不生食水产品及肉类食品等。(记者 谢艳 通讯员 庄君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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