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完成调查工作任务。同时,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核实学校所报情况的真实性,并对辖区内各学校报送的学校饮用水情况进行汇总,按要求如实填写“海南省学校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后报送省教育厅。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填写的调查表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开展全面调查,旨在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4﹞887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