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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菜和公干鱼苯甲酸超标 海南两企业分别被罚5万元

   2016-08-02  南国都市报4850
核心提示:  南国都市报8月1日讯 苯甲酸在食品添加剂中属于防腐剂,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苯甲酸,海口秀英佳味蔬菜加工厂、海南丰盛昌食
  南国都市报8月1日讯  苯甲酸在食品添加剂中属于防腐剂,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苯甲酸,海口秀英佳味蔬菜加工厂、海南丰盛昌食品有限公司、分别被予以5万元的处罚。这是自2015年10月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海口市食药监局陆续开出的“严厉”罚单之一。
 
  公干鱼超范围添加苯甲酸
 
  今年2月29日,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昆山润化商业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公司经营的昌茂公干鱼(淡干,生产单位: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5年12月15日,包装分类:散装)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其苯甲酸检测值超过标准要求,判定该批次昌茂公干鱼(淡干)不合格。
 
  4月15日,海口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经对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发现,海南丰盛昌公司是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的原料供货商。经追溯索源确认食品添加剂超范围的公干鱼是海南丰盛昌公司经营的产品。
 
  经执法人员了解,海南丰盛昌公司经营的公干鱼是从农户李某壮手中收购的,共购进50斤,购进价格13元/斤。于2015年12月15日销售给海南昌茂食品有限公司共40斤公干鱼,销售价格15元/斤。剩余10斤他们则赠送了客户。
 
  经海口市食药监局查明,海南丰盛昌公司购进该批次公干鱼时,未完全履行法定事项,未能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农残检测报告,提供的农户李某壮的信息经核实无法继续追溯,属无效证据。货值金额共计750元,获违法所得80元。
 
  因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近期,海口市食药监局对海南丰盛昌公司没收违法所得80元,处50000元罚款,罚没款共计50080元。

  酱菜苯甲酸超标
 
  去年11月,广东省湛江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湛江市一鹅饭店对海口秀英佳味蔬菜加工厂2015年10月18日生产的规格为2㎏/袋的佳味酱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的佳味酱菜苯甲酸检测值为2.5g/kg,比标准要求(≦1.0)超出1.5g/kg,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
 
  经海口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对佳味蔬菜加工厂调查了解,生产日期为2015.10.18的佳味酱菜是按定单生产,主要销售到湛江地区。生产总量180斤,成本价1.5元/斤,销售价1.75元/斤,货值315元。
 
  经海口市食药监局查明,佳味蔬菜加工厂全部销售给定购单位湛江市一鹅饭店。货值金额共计315元,获违法所得45元。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海口市食药监局对佳味蔬菜加工厂予以没收违法所得45元,处50000元罚款罚没款共50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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