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 济南8月1日讯 7月27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了2016年第一季度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情况。共抽检样品1408批次,检出43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96 .95%。其中,有平原县第五中学、新泰市第二中学、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滨州市滨城区逸夫幼儿园、德州跃华学校小学部以及聊城大学6所学校的9批次样品抽检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2016年第一季度(1月-3月)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的食品品种细类主要有煎炸过程用油、发酵面制品、肉冻皮冻、其他熟肉制品、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复用餐饮具、酱腌菜等7类食品及相关产品。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被抽检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分别为:
煎炸过程用油:在平原县第五中学餐厅七号楼南餐厅抽检的煎炸过程用油,检出苯并(α)芘超标。
发酵面制品:在新泰市第二中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抽检的馒头,检出苯甲酸超标。其他熟肉制品:在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第一餐厅抽检的炸鸡肉,检出亚硝酸盐、苯甲酸超标;
酱腌菜:在滨州市滨城区逸夫幼儿园食堂抽检的咸菜,检出亚硝酸盐超标;在德州跃华学校小学部食堂抽检的咸菜,检出苯甲酸超标;在聊城大学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西校区饮食服务中心楠苑餐厅抽检的酸辣白菜,检出苯甲酸、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在聊城大学后勤服务产业集团东校区饮食服务中心翰苑餐厅抽检的十香丝,检出日落黄超标;在聊城大学后勤服务产业集团东校区饮食服务中心翰苑餐厅抽检的油辣黄瓜,检出苯甲酸、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在聊城大学后勤服务产业集团东校区饮食服务中心博苑餐厅抽检的红油榨菜,检出苯甲酸、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