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食用农产品的123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抽检,合格样品 122批次,不合格样品 1批次。蔬菜 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 15 批次,全部合格;畜禽肉 37 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品 33 批次,全部合格。现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蔬菜不合格样品1批次:肇源县肇源镇民乐酒家在该县北市场小摊贩手中购买的芹菜,经检验克百威农药残留0.14mg/公斤,标准值<0.02mg/公斤,确定为不合格产品。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肇源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通知当地县农业部门;责令餐饮经营者注意进货渠道,制定整改措施,并对其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可疑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