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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消协成功调解一起家用汽车退车纠纷

   2016-08-10 中国食品网4320
核心提示:中国食品网讯 近日,绥阳县消协受理一起消费者购买新车后要求退车的投诉,经调解,消费者最终成功退车。2016年7月27日,家住绥阳
中国食品网讯 近日,绥阳县消协受理一起消费者购买新车后要求退车的投诉,经调解,消费者最终成功退车。
 
2016年7月27日,家住绥阳县风华镇的郭先生到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于今年3月21日在本县某汽车销售分公司购买小轿车一辆,使用3天后发现仪表盘燃油指针故障,4个月的时间里,经销商对同样的故障更换了4次材料,仍然没有解决问题,故要求经销商退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调查,郭先生于3月21日以63800元的价格在绥阳某汽车销售分公司购得轿车一辆,到其投诉时共在4s店维修(更换)仪表盘总成、油箱及传感器等4次(有维修记录)。根据“三包”规定:“因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35日,或因同一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可申请退车”,针对消费者的诉求,消费者协会多次组织经销商、片区总经销经理、汽车仪表供货方和汽车制造厂方代表多次座谈,终于达成了退车协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以来,家用汽车消费者逐渐意识到通过“三包”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汽车“三包”指的是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家用汽车“三包”的有效期是2年或者50000公里以内,以先到者为准。在这个有效期内,有4个情况车主有权直接申请换车或者退车:
 
1、车辆存在严重安全性故障累计2次修理还没能解决的;
 
2、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轿、车身等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35日,或因同一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可申请退车。(作者:代大海;编辑: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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