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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送餐路上撞伤人 “饿了么”被判赔偿15.7万

   2016-08-14 中国广播网6080
核心提示: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4月,饿了么外卖送餐员张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将同向行驶的学生赵某撞伤,导致赵某十级伤残,赵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4月,“饿了么”外卖送餐员张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将同向行驶的学生赵某撞伤,导致赵某十级伤残,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记者从北京海淀区法院了解到,法院已审结此案,判决“饿了么”公司赔偿赵某因这次事故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共计15.7万余元。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已审结此案,判决“饿了么”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赵某诉称,2016年4月16号,他刚从高考辅导班下课,被一外卖送餐的电动车从后方撞到,造成骨折,构成十级伤残。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电动自行车的司机张先生负全责。经查,张先生事故时正在为“饿了么”外卖送餐中。“饿了么”由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因此,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先生、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庭上,拉扎斯公司称,张先生事故时是公司员工,事故时正在从事外卖送餐中,认可张先生事故时的职务行为。为赵某前期垫付了3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其所负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这次事故张先生应当负全部责任,张先生作为拉扎斯公司员工,事故时是履行职务行为,因此拉扎斯公司应赔偿赵某因此次事故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共计15.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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