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威海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8月下旬开始,市食药监局联合市住建局对全市建筑工地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8月24日,市食药监局的检查人员突击检查市区部分工地食堂,发现有部分工地食堂存在食品没有留样、食品添加剂管理混乱等问题。到目前,共检查建筑工地15家,抽检36批次,下达整改通知书9份。
24日上午,记者跟随市食药监局餐饮科检查人员来到市区一处工地食堂,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堂环境卫生状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等。检查人员发现,这处食堂没有对食品进行留样,连留样柜都没有设置,而且食堂管理人员对于食品如何留样、留样时间等问题也不甚了解。对此,检查人员向其讲解了食品留样的具体操作规范。
在检查中,检查人员还发现这处工地食堂存在食品添加剂管理混乱的问题,并在操作间里看到有几袋含有硫酸铝铵的“泡打粉”,但在现场并没有发现用“泡打粉”制作的面食。食堂工作人员解释,这些含铝“泡打粉”是以前购买的,一直没有使用。市食药监局检查人员表示,根据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食堂应该加强食品添加剂的规范管理,这种含有硫酸铝铵的“泡打粉”一旦用于加工不该加的面制品或超剂量使用,抽检就会不合格,经营者就要面临最低五万元的罚款,这将是非常严厉的处罚。
随后,检查人员又检查了市区几个工地的食堂,发现存在没有做到每餐24小时留样、食堂餐饮具消毒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检查人员分别对相关负责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将进行复查。同时,检查人员还对部分工地食堂的食品进行了抽样,共抽检36批次,待检测结果出来以后,会根据结果对出现问题的工地食堂依法处置。
据了解,在此次进行的建筑工地食堂监督检查中,对于发现无证经营或者采购和使用过期、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具清洗不合格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食药监局将严肃依法处理,要求问题单位整改并进行复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工地食堂须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今年6月份,市食药监局和市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给工地供餐的集体食堂,施工单位必须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自查自纠制度。建筑工地食堂要达到“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加工规范、清洗消毒、场所清洁、餐餐留样”八项要求。其中,亮证经营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最重要的要求,食堂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醒目位置,未取得许可证的禁止经营。
除此以外,建筑工地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积极协助救治病人,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市食药监局、市住建局每年都将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