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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54期)

   2016-09-05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600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实施 2016 年国家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实施 2016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包括罐头、调味品2类食品共130批次,其中合格124批次,不合格6批次。具体信息见附件。
 
  小贴士:
 
  一、甜味剂
 
  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2批次罐头存在超范围使用糖精钠和甜蜜素的情况,有2批次调味品存在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增加产品的甜味、降低生产成本而超范围使用。
 
  二、总酸
 
  总酸是反映食醋质量重要指标之一,总酸低于标准要求,会使食醋的酸度不够,影响到食醋的风味。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食醋存在总酸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中工艺控制不严、出厂检验把关不严。
 
  三、山梨酸及其钾盐
 
  山梨酸及其钾盐为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调味品存在超限量使用山梨酸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防腐剂,或者未准确计量。
 
  四、氨基酸态氮
 
  氨基酸态氮是调味品的重要品质指标之一,主要用于判断调味品的发酵程度,衡量调味品的品质和鲜度。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产品的风味。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2批次调味品存在氨基酸态氮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也有可能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有可能存在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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