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25日开始,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及相关县市区,对全市1521所中小学(幼儿园)、402所“小饭桌”食堂食品安全督导排查。截至目前,登记(备案)的“小饭桌”在市局官方网站及各相关小学门前进行了张贴公示。
本次排查检查共分为三个检查组,分别采取随机抽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3-5家学校食堂,涵盖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以及“小饭桌”食堂。检查重点: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餐饮操作规范落实各项制度的要求情况;严格落实“小饭桌”监督检查及公示工作情况;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情况;开展宣传,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402所登记(备案)的“小饭桌”在市局官方网站及各相关小学门前进行了张贴公示,引导小学生择优选择食品安全的“小饭桌”就餐。对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开发区的36所中小学(幼儿园)、“小饭桌”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的督导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时限和要求。检查结束后,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各县(市)区秋季学校食堂检查情况汇总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