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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买螃蟹遭遇“潜规则” 一斤螃蟹半斤是皮筋

   2016-09-20 北京晨报3850
核心提示:  近日,连云港的李女士买了五只螃蟹,45元一斤。回家后,李女士从螃蟹腿上拆下的皮筋竟有半斤重。折算下来,皮筋就值25元。摊
  近日,连云港的李女士买了五只螃蟹,45元一斤。回家后,李女士从螃蟹腿上拆下的皮筋竟有半斤重。折算下来,皮筋就值25元。摊贩回应:螃蟹上的皮筋都是养殖户绑上去的,所以商户们也只能这样卖。
 
  记者调查发现,用皮筋或是草绳绑螃蟹很常见,但部分商家却在这上面打起了歪主意,普通的皮筋相较于螃蟹的重量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但是经过“潜规则”后的皮筋“脱胎换骨”,成为商家获取利润的捷径,这种皮筋非常粗、吸水性很好、味道很大。
 
  专家表示,商家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如何解救被”潜规则“的螃蟹?专家建议,工商执法部门可以通过有效手段严把螃蟹体重关,规定一斤螃蟹,捆绑物不得超过一定重量,且捆绑物不得有吸水性。或者可以效仿销售大闸蟹的方法,称完蟹的重量后现场捆绑,这样就去除了皮筋的重量。也可以直接告知消费者,捆绑皮筋的螃蟹为一种单价,不捆绑皮筋的螃蟹另为外一种单价,让消费者享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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