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主要集中在网店销售,其主打产品为用大豆制成的“素肉松”、“素肉粒”等素食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因其大批量的订单很少,出库量及出库时间不固定,为减少成本,该企业大批量生产,产品下生产线时不打生产日期,先存放在成品库中,等到需要出库销售时再标上出库当天的日期,其中时间跨度最大的可达到半年以上。
这种做法无形中延长了食品的“保质期”,导致的后果是消费者购买食品时看到的保质期内的产品有可能已经超过保质期,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案发当日,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了“素肉松”、“素肉粒”等违法产品数十件、逾百吨,该生产企业也将面临罚款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