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的《常德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包括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贮和销售过程中使用违禁限用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等等。
按照《办法》规定,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的举报奖励标准为:对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给予举报人员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属团伙作案、情节严重的,或被列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案件,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情节特别严重,或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给予举报人员一次性奖励5万元。
食品药品行政违法案件的举报奖励标准为:一般按照罚没收入的10%奖励举报人,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举报违法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按照罚没收入的20%奖励举报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