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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非常安全”?仅1.9%吃货认同

   2016-09-22 南方都市报4550
核心提示:  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以下简称国中调)于近期开展走访调查,了解中山市民网络食品消费基本情况、安全意识和存在问题等,形


 
  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以下简称国中调)于近期开展走访调查,了解中山市民网络食品消费基本情况、安全意识和存在问题等,形成了《中山市民网络食品消费调查报告》。报告显示,34.6%受访者月均网购食品超百元,休闲零食买得多,价格便宜是受访者选择网络食品平台的重要考虑因素。不过受访者认为,网络食品满意度较低,实体店食品信任度更高;虚假宣传是常见问题;在遇质量问题时,首选退换货措施。
 
  月均网购食品超百元的占三成
 
  随着电商快速发展,网购食品也越来越被市民接受。调查显示,每月平均网购食品超过100元的受访者占34.6%。休闲零食、饮料冲调等成为主要网购食品类型;网络外卖也以其便捷性赢得上班族青睐。在网络食品类型选择上,呈现出明显的年龄段特征。调查显示,在休闲零食、网络外卖、饮料冲调等食品上,年龄越大购买越少;而在生鲜农产品、酒类、营养保健品、粮油调味等食品类型上,年龄越大购买越多。
 
  知名综合电商平台受信赖
 
  数据显示,知名综合电商平台商品种类齐全、实力雄厚,销售的食品质量较有保障,是市民购买食品的首选平台。64.7%的受访者认为在知名综合电商平台网购食品最安心。
 
  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不仅具有沟通交流功能,同时也兼具商品销售功能,食品也是社交平台销售的重要商品,受访者中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购买过食品的达65.4%。有近四成的受访者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经常”或“有时”购买食品。通过社交平台消费网络食品呈现出“熟人买卖”特征。有网络社交平台购买食品经历的受访者中,表示对方是亲戚或好朋友的占36.4%。
 
  对网络食品满意度不高
 
  消费者对网络食品的满意度和安全信任度是网络食品销售规范发展程度的直接体现。受访者中,对网络食品的总体体验表示非常满意的占6.4%,比较满意的占39.7%,两者合计占46.1%,可见消费者对网络食品的满意度并不高。另外,1.9%受访者认为总体上网络食品质量非常安全,23.7%受访者认为比较安全。但是,认为一般的占了51.9%。网络食品与实体店食品比较而言,实体店食品的安全性更受消费者的信任。
 
  判断食品安全靠“望、闻”
 
  受访者收到食品时主要通过看包装、外观、必备信息和闻气味等简单方法判断安全性,即判断食品安全靠“望”和“闻”。当网络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48.1%的受访者认为经营者应承担主要责任,23.1%受访者认为主要责任在于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而认为主要责任在于第三方网络食品经营平台的占16%。
 
  价格便宜是受访者选择网络食品平台的重要考虑因素。不同性别在选择网络食品平台时考虑因素存在差异,男性倾向品类选择多,女性考虑价要廉。

  虚假宣传是常见问题
 
  当前网络食品遇到的主要问题包括实物与介绍不符、物流运输损坏、假冒产品,另外还有不出具发票等购买凭证、过期变质、卫生不达标、非法使用添加剂、无法联系上卖家、农残超标等。遇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时,受访者首先采取的措施各不相同。联系卖家退换货的最多,占62.2%;向第三方网络食品经营平台反映的占15.4%。

  建议

  健全网络食品平台信用等级制度
 
  国中调认为,保障网络食品安全,必须严格把控输出关口。例如,细化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责任义务,实施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常态化的监督管理,要求网络平台做好准入审查、食品经营日常检查报告、信息数据证据保存、协助监管执法等工作。同时,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开展依法经营承诺活动,建立健全网络食品平台信用等级制度、黑名单制度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通报制度等,形成倒逼机制。

  不断拓宽投诉举报渠道
 
  国中调建议,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广告主管部门等加强联动,不断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可直接在网络交易平台设立举报投诉链接,引导群众投诉举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同时,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针对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不出具发票等购买凭证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另外,构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区域协调机制,网络食品消费者所在地、网络食品经营者许可备案或工商登记所在地、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加强沟通与联系,理顺工作流程,减少消费者投诉报案的时间、精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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