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罗平县公安局警务站执勤民警在国道324线金鸡收费站旁开展公开查缉。4时30分,执勤人员在对一辆由昆明驶往罗平县板桥镇方向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从车内查获两袋包装可疑的“白象”牌海藻碘盐。民警立即对驾车男子进行调查。
经查,驾车人马某家住寻甸县柯渡镇丹桂村委会,7月18日,马某从昆明一家公司以每吨650元的价格采购了一批饲料盐,准备将这批饲料盐以每吨700元的价格倒卖给罗平县板桥镇的一个客户,马某负责带路,运输饲料盐的货车跟在后方。
获悉该情况后,民警迅速行动,很快,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进入民警视线。5时10分,该辆货车通过金鸡收费站时被拦下,查缉民警打开车上的集装箱进行检查时,发现里面装载了20余吨散装饲料盐。民警立即将情况向罗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及食盐监管部门汇报。
治安大队接报后,迅速与食盐监管部门取得联系,一举将板桥镇的制假窝点捣毁,现场查获制假设备一套,封口机3台,白象牌加碘精盐包装袋10余万个,制假成品加碘精盐800余公斤,抓获制假犯罪嫌疑人陈某、无证运输饲料盐嫌疑人马某。经食盐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测,查获的加碘盐内不含碘。
办案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侦查发现,马某于2015年6月以来先后多次从昆明市购买标名为“饲料添加剂”的工业用盐100余吨,并运输到罗平县板桥镇加价销售给陈某,陈某又在家中将购来的工业用盐用多种食用盐包装袋进行分装,假冒为食用盐销往贵州省。
根据案件线索,办案民警联合贵州警方一举抓获了3名在贵州零售假盐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晏某和余某。
经讯问,5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