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河北承担)信息(2016第14期)予以公告。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0大类,共抽检样品148批次,其中合格147批次,不合格1批次。具体样品信息附后。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