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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第三十三期)

   2016-10-01 海南省食药监局2950
核心提示:  近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饮料(5月~7月)、调味品(3月~6月)组织了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
   近期,海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饮料(5月~7月)、调味品(3月~6月)组织了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分别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甜蜜素山梨酸安赛蜜苯甲酸二氧化硫残留量等20多个指标和总、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等10多个指标。
 
  本次共抽检饮料105批次,分别来源于海南省57家生产单位,抽样检验结果为:合格104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调味品55批次,分别来源于海南省31家生产单位,抽样检验结果为:合格53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信息见附件)。
 
  3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生产企业和不合格指标分别为:儋州利健食品饮料厂生产的荔枝味果味饮料(450ml/瓶)菌落总数和霉菌超标;海南家宝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王调味品(450克/袋)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什锦酱(180克/瓶)糖精钠超标。儋州市、琼海市、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开展核查处罚工作。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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