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日前,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目前,该《条例(草案)》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6年10月31日前,社会各界人士可直接登录江西人大新闻网提出意见、建议,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通信地址: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规处,邮编:330046,电子邮箱:jxrdfgwxzfgc@163.com。
其中,《条例(草案)》提出,城市管理部门可在规定区域内,根据食品摊贩就地发展和集中管理的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一定路段、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摊位分配应当根据申请人数和摊位实际可容纳数,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予以安排,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