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6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二十 期)进行公示。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4类食品12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2批次,罐头4批次,全部合格;饼干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糕点7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现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饼干3批次:通化金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葱油薄脆饼干(普通型韧性饼干)和大红枣薄脆饼干(普通型韧性饼干)中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东丰县迎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蔬菜早餐饼干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二)糕点5批次:长春市鼎丰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萨琪玛2批次(生产日期分别为:2016-06-27和2016-06-30)中均检出大肠菌群和霉菌计数超标;吉林福源馆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绿豆糕(热加工蒸煮类糕点)和木糖醇绿豆糕(热加工蒸煮类糕点)中均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吉林铭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吉林、通化、辽源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长春、吉林、通化、辽源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