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蔬菜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速冻食品、蜂产品、水产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糕点、饼干、餐饮食品、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其他食品、食糖16大类49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糕点不合格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1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等指标。
不合格样品包括商标为“清江老窖”的1批次巴土源酒,被检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商标为“金剑”的1批次多味雪菜,被检出苯甲酸项目不合格;商标为“余二哥”的1批次鲊粑粑(肥肠风味),被检出苯甲酸项目不合格;商标为“饮博士”的1批次饮博士宜红工夫茶,被检出不得检出的三氯杀螨醇;商标为“果然香”的1批次桂花月饼(苏月),被检出不得使用的苯甲酸及其钠盐;商标为“果然香”的1批次黑芝麻月饼(苏月),被检出不得使用的苯甲酸及其钠盐。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荆门、襄阳、宜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