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责任意识,提供健康的安全食品。
10月17日,从国家食药局关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19期)获悉,本次公布的7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覆盖7个生产省份的397家企业,共计739批次,检出合格食品722批次,合格率为97.70%,检出不合格食品17批次,不合格率为2.30%。
抽查样品中,辽宁省锦州市义县稍户营子镇黄土坎子村企业义县锦义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酸枣露酒,生产日期为2016年5月21日,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标准为不得检出,实际检测为0.18g/k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