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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被查 杜绝食品“早产儿”

   2016-12-13 长兴新闻网3980
核心提示:  近日,县市场监管局煤山分局执法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一家吊瓜子生产企业正在标注虚假日期,该
   近日,县市场监管局煤山分局执法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一家吊瓜子生产企业正在标注虚假日期,该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进一步进行调查
 
  经仔细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吊瓜子包装上的标注日期均比实际日期晚两天,属于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次产品进行就地查封,共查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吊瓜子33箱,瓜蒌子18箱,每箱均为18千克。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不仅误导消费者,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更会造成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县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要养成查看食品包装上标签信息的习惯,如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拨打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为全民的舌尖安全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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