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要求严格实施全过程监管,推进食品药品全过程和网格化监管,落实全程追溯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药品从源头到消费各个环节的资质查验和票据记录管理,确保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十三五”时期,逐步实现全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4份/千人·年;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100%全覆盖检查;乳制品、酒类、肉类生产企业基本实现安全追溯;对经营环节的不合格食品90%以上追查到源头。
建设43家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其中32家区域性检验中心,11家一般检验机构),在区域性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县(区)农贸市场和大型食品超市,建立功能齐全的快检室,配备相应检测设备,全面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
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到“十三五”末,对投诉举报100%有反馈,投诉举报案件按时办结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