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食药监发〔2016〕167号
【发布日期】 2016-12-28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cfda.gov.cn/CL2434/121501.html
【发布日期】 2016-12-28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cfda.gov.cn/CL2434/121501.html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内有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按照总局相关文件要求, 2017年1月1日起全省保健食品新办企业、变更、延续、注销、补办等生产许可事项将按照新的细则要求办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