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上述食用菌菌种基质以2个灰白色塑料盛装,塑料包裹物呈圆柱形,无标识,高约15厘米,直径约10厘米,分别置于2个集装箱中部,共含菌种基质13个,基质有木屑和棉絮两种,每个重约1公斤。经鉴定,分离出2种食用菌菌种,即小包脚菇(俗称:美味草菇、兰花菇等)、泡囊状侧耳(俗称:台湾平菇、鲍鱼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相关规定,该类入境菌种必须获得检疫审批手续并按要求如实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检疫合格后方可入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该进口商将面临5000元以下的罚款。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所有进口企业,进口所需产品时,务必要和发货方核实所有货物的真实品名和数量,确认装运信息,并将情况如实地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申报,积极配合查验和相关处理工作。遇到自己不清楚、不了解的情况时,应在货物发货前或者在口岸申报前,积极向检验检疫部门了解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若因任何原因,导致未申报或申报不实,将面临被退运或销毁,甚至罚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