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曲靖市麒麟区开了一家经营部,专门负责经营调味品批发。2016年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为了方便销售、提高销量,利用其开设公司之便,私自使用打码器涂改临近保质期的十余种调味品生产日期,并对外销售,获利2.2万余元。
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分装、销售“刘氏味精”30余吨,非法获利40余万元。经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仓库内的库存货物进行抽样检验鉴定,不合格产品共17个批次。
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