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食药监局盐湖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12月7日,依据群众举报,运城市食药监局盐湖分局和盐湖区公安局食药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对网文中所指的豆芽作坊进行突击检查,现场采样后立即送检。在未收到检测报告之前,当事人董某提出,因市场竞争原因,对河南省的检测机构所检出的结果不予认可,要求到西安或太原等进一步异地检测,并向运城市食药监局盐湖分局提交了一份西安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随后,运城市食药监局盐湖分局对该作坊再次突击抽样,送往西安市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对其进行停产、查封处理。待收到检测报告后,食药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进一步处理。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盐湖区豆芽菜生产经营秩序,确保豆芽菜食品安全,运城市食药监局盐湖分局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豆芽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隐患排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