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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选购食品多留意在外就餐要票据

   2017-01-18 西部商报4060
核心提示:新春佳节日益临近,1月17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针对节日食品安全特点,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防
     新春佳节日益临近,1月17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针对节日食品安全特点,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采购食品和原料时,要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新鲜食物,特别要查看食品标识是否齐全、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是否在保质期内等。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
 
    家庭烹制大量食物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加工过程中交叉污染。尽量不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
 
    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食品安全外置化公示牌等级为“较好”“好”或者内置食品安全公示牌脸型为“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饭店,以防止因超负荷加工和接待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订餐前,要对订餐价格、菜肴名称、人数席位、附加服务、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与酒店约定清楚。
 
    就餐结束后,索取正规发票或收据。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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