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点已覆盖全部县(市区),超过国家覆盖90%以上县(市区)的要求。全年共监测各类食品样品6980份,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监测任务共1177份。结合我省食品消费特点,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及中秋国庆期间大宗消费食品、冷冻饮品、贝类毒素、粮食中重金属污染等10个专项监测,监测食品1856份。
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发布《创伤弧菌检验》《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等的测定》等4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2个地方标准列入2016年度立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