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重庆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共抽检肉制品、酒类、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11类食品14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抽检结果已及时向公众公开。
此外,市食药监局针对大型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以及旅游景区、农村集会、庙会等人口聚集多、人员流动大的重点区域或场所,组织开展了重点监督检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对问题产品立即采取停止经营、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 ,严防过期变质食品、“山寨”食品、“五无”食品等流入节日市场。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会免不了外出就餐。对承办“年夜饭”、“刨猪汤”、职工聚餐等集体宴席的餐饮服务者,市食药监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行为,同时,加强对农村家宴的备案管理,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
1.采购节日食品时,到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标识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无证食品、超期食品。购买散装食品要适量并妥善保藏。
2.外出就餐时,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举办大型宴席尽量选择具有A级或B级食品安全等级资质的餐饮单位,并签定含有食品安全责任的宴席承办协议;菜品避免选择高风险品种,凉卤菜尽量现制现食、生食类菜肴尽量少选。
3.妥善保存消费发票或凭证。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或购买的食品有腐败变质等不合格现象,请及时拨打“12331”电话举报投诉。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的,及时到医院就医并向食药监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