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辽宁省共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53万家。按照《计划》规定,辽宁省食药监局将对其中100家食品生产企业、56家食品经营企业、50家药品生产企业、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40家药品批发企业、80家餐饮单位、80家学校食堂、2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4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等共计463家较高风险以上监管对象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施全项或单项监督检查,具体监督检查情况也将于检查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辽宁省食药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本报讯 3月20日记者获悉,辽宁省食药监局制定了《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省本级监督检查计划》,对辽宁共计463家较高风险以上监管对象实施全项或单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