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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破获"食药环"犯罪案件188起 曝光9大典型案例

   2017-03-22 四川新闻网6890
核心提示:四川新闻网广安3月21日讯(田祖国 记者 熊强 摄影报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环境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
     四川新闻网广安3月21日讯(田祖国 记者 熊强 摄影报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环境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乃致生命安全。2013年,广安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部门,全面加大对全市食品药品环境领域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环境安全,取得了显著性成效。
 
    3月2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召开的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领域犯罪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自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成立以来,广安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案件1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217人,刑事拘留115人,取保候审42人,监视居住8人,逮捕56人,移送起诉137人;打掉黑作坊、黑窝点17处,打掉制假、售假团伙3个;查处涉环境违法案件13 起,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2人,诫勉谈话3人。其中破获涉食品犯罪案件 4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65人;破获涉药品犯罪案件1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1人;破获涉环境犯罪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9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2013年5月30日,市公安局通过前期深入侦查,成功破获莫三平、伍正会、莫安安等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一举抓获涉案人员20余名,查封涉案厂房2幢以及存放病死猪肉、病死牛肉冷库3个,查获病死猪肉、病死牛肉及其他原材料50余吨,查封存放牛肉干产品及部分非法添加剂的库房3处,查获牛肉干10余吨和牛肉香精等非法添加剂一批,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目前,莫三平、伍正会、莫安安三人已被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9年、16年和3年。
 
    案例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3年11月06日,破获唐昌秀(女,37岁,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同时抓获涉案人员王某某、张某某。查获生产窝点1处、库房1处、销售窝点2处,并查获有毒有害保健食品16件,共计12800余盒,涉案金额500余万元。目前,唐昌秀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案例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4年5月13日,广安区经侦大队联合广安区食药监局进行食品安全清查,在广安区文庙沟一生产豆芽的作坊内,发现周某某、雷某某等5人犯罪团伙涉嫌在生产豆芽时添加无根豆芽素和增白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并进行销售。现场查获待售“毒豆芽”约5000公斤,一举抓获周某某、雷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大量无根豆芽素、增白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目前,周某某、雷某某等5人已被广安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至2年。
 
    案例四: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4年7月,华蓥市公安局破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黄某某等3人。经审查,2000年至2014年7月期间,吴某某、黄某某分别在溪口镇新农贸市场,庆华镇江华社区1组家里生产豆芽的过程中添加“无根剂”、 增白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并在溪口镇、庆华镇的市场上销售。目前,吴某某、黄某某等3人已被华蓥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

    案例五:销售假药案
 
    2014年7月27日,邻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邻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移交线索,有人在邻水县鼎屏镇天成明都小区一药店门市销售假药。接报后,邻水县局庚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当场抓获正在进行假药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夏荣福,并在其驾驶的桑塔纳轿车(川XB9087)内查获726盒假药,后又在夏荣福经营的公司和租住房屋内查获共计50个品种、32819盒假药。同时查获出货单据194本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目前,夏荣福已被邻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案例六:销售假药案
 
    2014年7月31日,市公安局破获张明忠销售假药案,当场查获假药763瓶。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明忠自2013年以来在广安区长武街153号自己经营的科创大药房222店内以每瓶18 -20元的价格销售 “风痹通胶囊、风痹通舒胶囊、舒利迭定喘胶囊”等假药,涉案金额5万余元。 目前,张明忠因销售假药罪已被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案例七: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3月,岳池县公安局破获蒲建亨、杨洪武、郑利明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当场查获正在交易的死狗8条,作案弓弩1个,毒镖6支,扣押作案摩托车2辆,缴获尚未出售的冻狗16条。 涉案金额10余万元。目前,蒲建亨、杨洪武、郑利明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
 
    案例八:污染环境案
 
    2015年8月20日,市环保局移送“邻水县蔚蓝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犯罪”案卷材料,邻水县公安局立即按规定程序受理,并于8月22日依法立案侦查。经侦查,自2013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徐某(邻水县蔚蓝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在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在邻水县殡仪馆宝山公墓内自建医疗废物处理场所并购置焚烧炉、高温蒸煮机等处置设备,非法收集、运输、处置邻水县城区12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废物。截止2015年8月底,该公司场所共处置医疗废物总量240859.84公斤,非法收取处置费23.52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移送起诉。
 
    案例九:非法排污案
 
    2016年9月,前锋区公安分局接报警称:前锋区安琪纸厂存在严重违规排放污水。获得线索后,前锋区食药侦大队迅速开展侦查,一举破获前锋区安琪纸厂非法排污案。经查,前锋区安琪纸厂法人代表黄新华,为节约成本,谋取更大利益,安排污水处理池管理人员杜泽英在污水处理池隐蔽处安装排污暗管,将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道内。目前,该纸厂已被依法拆除;违法嫌疑人黄新华、杜泽英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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