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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323家单位(店)被确定为第二批“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

   2017-03-23 胶东在线2690
核心提示:  近日,经过各县市区推荐、初审、满意度调查,以及烟台市食安办的抽查复核和专家评审,山东省食安办确定烟台323家单位(店)
  近日,经过各县市区推荐、初审、满意度调查,以及烟台市食安办的抽查复核和专家评审,山东省食安办确定烟台323家单位(店)为第二批“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其中大中型商超及连锁超市27家,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4家,食品供货商33家,食品经营店259家。
 
  下一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全市示范单位(店)的跟踪管理,通过监督检查、行政指导、教育培训、监督抽查等形式,引导其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为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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