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督局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清明节期间应注意食品安全。
随着气温的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食品容易腐败变质,季节性食品也陆续上市,易引发食物中毒事件。市民须做到“七不吃”,即不吃生冷食物、不吃未经清洗的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吃超过4小时以上的剩菜、不喝生水、不吃“三无”小零食。选择安全的就餐场所,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建议选择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就餐后如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同时,立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2331举报投诉。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不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场所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经许可严禁制售凉菜。餐饮用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须洗净消毒。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两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