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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息披露须与监管“同行”

   2017-03-31 中国网4000
核心提示:近日,成都高新区食药监局接到举报,新乐路一火锅店涉嫌使用回收老油,执法人员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50余袋封装好的牛油,无任
     近日,成都高新区食药监局接到举报,新乐路一火锅店涉嫌使用回收老油,执法人员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50余袋封装好的牛油,无任何标识、部分呈黑色。执法人员已将牛油和底料查封,正在作进一步调查。(3月30日 新华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群众日常生活的头等大事。2008年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经网络发酵后,群众对食品的不安感陡然上升,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为了热门话题。政府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使出了“洪荒之力”,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但时至今日,我们还是感觉食品安全信息获取困难,问题在于信息披露没有跟上监管的节奏。
 
    我们看到的食品安全信息,更多来自媒体的新闻报道。比如,某个地区的执法部门检查某个餐饮店,中途检查过程描述得特别详细。然而,我们可能会发现,这家店是外地的,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还可以,但实际作用不大。近段时间有哪些不合格商品?到哪里去查看消费警示信息?我们更多是被动接收信息,而且还要甄别信息的真伪。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源自政府,政府部门理应主动披露、公开监管信息,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而不是让监管信息躺在检查台账上“睡大觉”。由政府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也是最权威、最可信的。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3月发布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全国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
 
    政府披露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要多公开群众关心的“干货”。比如,食品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名单、生产厂家、店铺地址等,以及消费警示。至于食品安全监管政府召开了什么会议,采取了什么工作措施,群众则不是很关心。要方便群众了解食品安全信息,通过网络发布是最好的方式,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都是很好的发布平台。如果能做到建立一个专栏,定期发布,能对群众进行更好的预期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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