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项目规划编制。制定年度计划和“十二五”规划,编制项目库,指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长期有效进行。
二是规范民主议事程序。按照“一事一议”议事流程,村委会在充分了解民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一事一议项目库规划和村级经济状况,拟定备选项目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当年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和筹资筹劳标准。
三是规范申报程序。按照村级申报、乡级初审、县、州复审批准的审批的项目申报审批流程进行。
四是规范筹资筹劳手续。项目经立项批复后,向村民筹资筹劳时要公开筹劳方式、标准和结果公示。
五是规范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实行县级报账制和政府采购制度。工程使用的大宗物资材料除由上级直接采购外,其余材料由各建设项目村就近采购,支出由村级统一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核批准支付的县级报帐程序,专款专用。
六是规范项目管护。明确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护主体为村民委员会,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由村委会与管护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和义务。 (坝寨乡财政所 石远光)